江宁区铜井幼儿园“园级骨干教师”评比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为了进一步培养新型的教育人才,全面推进幼儿园的教育改革,提升保教质量,提高办园水平,在一线教师群体中挖典型、重培养,积极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,经研究决定将于2017年10月全面开展园级骨干教师评比活动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二、评比对象
本园在职在岗教师(区级骨干除外)
三、评审小组 组长:何云 副组长:张长桂 侯银兰
四、自评打分标准
1.热爱幼儿园,热爱幼教事业,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有良好的师德修养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无体罚或变相体罚。(10分)
2.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,教学工作量饱满。(10分)
3.具备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教师资格。(10分)
4. 具备普通话考核二级甲等证书(5分)。
5.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,积极参与课题研究,能主动承担各级教育教学研究工作,有市级以上个人课题并结题(15分)、区级以上个人课题并结题(10分),承担园内区以上课题主要研究(5分)。
6.认真撰写论文或案例,近两年来有论文或案例在区级以上获奖(按最高获奖分计算,得分不累加),区级一等奖(10分)、二等奖(7分)、三等奖(5分),获市级同等级奖加(5分),获省同等级奖加(10分)。
7.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,近两年来在个人在区级教育教学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,一等奖(10分),二等奖(7分),三等奖(5分);获市级同等级奖加(5分),获省同等级奖加(10分)。
7、承担园内班组长工作得(10分),教研组组长职务得(15分),参加区中心教研组活动出满勤得(5分)。
8、能主动承担公开课或讲座任务,近两年来在园级进行公开课或讲座(5分),街道级(10分),片级(15分),区级以上(20分)。园级活动奖:一等奖(5分),二等奖(4分)三等奖(3分)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评比:
1.凡自评总分低于80分者;
2.近两年来有违纪行为;不服从分配,不遵守纪律,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,或因病、因事离开本岗位累计两个月以上,不能履行职责的;
3.近两年来有体罚幼儿等违纪行为或在工作中引发了责任事故;
4. 在本园工作不满两年的教师(区内个人竞赛获奖的可放宽至一年);
5. 两年来参加区内及园内各项学习、评比活动无故缺勤达两次以上(含两次);
6. 两年来无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发表;
7. 已获得“区骨干教师”称号者。
五、考核主要内容:
1.材料审核 80分及以上(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打分)
2.基础理论笔试 100分
3.教学活动评比 100分
4.民主评议 (优秀票数过全园总人数的80%方能通过)
六、评比日程及要求:
1、宣传发动(10月上旬)。各年级组广泛宣传,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本次骨干教师评比方案和评比标准,在人人参与自查对照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出参评对象。
2、园级骨干教师评比(10月9日起)。
(1)自主申报,审核资料。(9日-11日)
上交材料:申报表一份,反映申报人一年的工作(教育教学)实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(复印件)。
(2)基础理论笔试。(10月13日中午1:00—2:00)
(3)教学活动评比。(10月16日—20日)
(4)民主测评。(10月23日)
(5)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。(10月24日)
七、园级骨干教师比率
(各园一线教师人数+正副园长数)×30% —区骨干人及带头人=园骨干教师人数
八、评选办法:
1.公布《江宁区铜井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方案》,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及评选条件。 2.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:
(1)教师本人参照条件,向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写明理由。
(2)符合条件未申报而特别优秀的,由组织推荐,本人上交相关材料。
(3)上交材料:申报表一份,反映申报人近两年的工作(教育教学)实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(复印件)。
3.评审组组织评审。
根据申报人的材料,结合评选条件进行评选,在充分查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,产生候选人。
由幼儿园评审组组织资深教师、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,组织各层面进行无记名投票,听取教师意见,评审组确定拟评骨干教师名单,予以公示三天,听取意见。
4.公示无异议,由园务会审核决定后,园长室公布园骨干教师名单,颁发证书。
九、管理工作:
幼儿园将对园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 1.骨干教师每学期内至少上一次园级或以上公开示范课,在上课、备课等方面起示范作用,接受园内教师的检验。
2.骨干教师应带教青年教师,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。
3.骨干教师每年应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递交一份工作思考或体会,反思一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。
4.幼儿园每年终对园骨干教师进行综合素质考核。
5.幼儿园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培训、学习考察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。
十、其他说明:
1.今后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,骨干教师聘期为两年。
2.不能很好履行义务,发生较大教育教学事故,经园务会讨论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。
附件一:江宁区铜井幼儿园园级骨干教师申请表
附件二:江宁区铜井幼儿园园级骨干教师评分表
附件三:江宁区铜井幼儿园2017年园级骨干教师登记表
江宁区铜井幼儿园
2017-9-28
附件一:
江宁区铜井幼儿园“园级骨干教师”评选申请表
姓名 | 出生年月 | 任园内何职 | |||||||
从事幼教 工作年限 | 职 称 | 政治面貌 | |||||||
学历及毕业学校 | 现进修专业、学校 | ||||||||
何时参加何类教研组 | |||||||||
两年 来公开课及讲座情况 | 时间 | 范围 | 人数 | 内容 | 效果 | ||||
两年来参赛获奖及获得荣誉情况 | |||||||||
2015-2017年论文获奖、发表情况 | |||||||||
两年来参加课题研究情况 | |||||||||
附件二:
江宁区铜井幼儿园“园级骨干教师”自主评分表
教师姓名 | |||||||||||||
评比条件 | 分值 | 实得分 | 得分情况详细说明 | ||||||||||
1 | 师德良好,服从分配,近两年来无任何责任事故、家长来信来访投诉以及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行为发生。 | 10 | |||||||||||
2 | 工作在教学第一线,教学工作量饱满 | 10 | |||||||||||
3 | 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| 10 | |||||||||||
4 | 有普通话二甲证书 | 10 | |||||||||||
5 | 两年来承担课题 | 市级个人课题结题 | 15 | ||||||||||
区级个人课题结题 | 10 | ||||||||||||
承担园内区以上课题主要研究 | 5 | ||||||||||||
6 | 两年来论文或案例获奖 | 区级 (市级加5分、省级加10分) | 一等奖 | 10 | |||||||||
二等奖 | 7 | ||||||||||||
三等奖 | 5 | ||||||||||||
7 | 两年来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 | 区级 (市级加5分、省级加10分) | 一等奖 | 10 | |||||||||
二等奖 | 7 | ||||||||||||
三等奖 | 5 | ||||||||||||
8 | 两年来教研情况 | 承担园内班组长工作 | 10 | ||||||||||
担任园内教研组组长 | 15 | ||||||||||||
参加区中心教研组出满勤 | 5 | ||||||||||||
9 | 两年来公开课、讲座活动奖情况 | 区级公开课及讲座 | 15 | ||||||||||
片级公开课及讲座 | 10 | ||||||||||||
园级公开课及讲座 | 5 | ||||||||||||
园级活动一等奖(5分)二等奖(4分)三等奖(3分) | |||||||||||||
自评得分 | 审核得分 | ||||||||||||
一票否决情况说明 | |||||||||||||
幼儿园审核意见 |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
注:所有获奖以2015/01~2017/10期间内为认可时间。同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级一次计分,不累计积分。不同篇文章获奖可累加
附件三:
江宁区铜井幼儿园2017年度“园级”骨干教师情况登记表
单位(盖章): 填表人:
姓名 | 获骨干教师时间 | 出生年月 | 工作时间 | 学 历 | 职 称 | 职 务 | 工作性质 | 获奖情况 | 师徒结 对情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