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主要工作要点
发布者:陶丽莉 发布时间:2020/11/12 12:56:53 浏览次数:1676
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主要工作要点
一、主要工作
开展中小学幼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全体责任督学认真学习《2020年江宁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方案》,明确要求。
2.督促江宁区中小学、幼儿园(含民办)撰写师德师风建设自查报告,按照《2020年江宁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督查情况记录表》中的要求,准备相关台账资料。
3.听取学校领导汇报、查阅相关台账资料,与教师、学生进行访谈交流。
4.认真填写《2020年江宁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督查情况记录表》、《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》,当场向学校反馈督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。
5.责任督学撰写月督导报告,中小学责任督学于11月30日前发送邮箱jnddslcy@163.com,幼儿园责任督学于11月30日前发送责任片区组长,由组长统一发送czr6411@163.com。
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20年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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